中华酒重磅新品投产上市 全国首发限量50吨******
“这或许是近几年最具东方神韵的酱酒产品之一。”2022年12月30日,中华酒新品正式上市,将超级IP与传统文化融会贯通,集东方美学设计和高品质酱酒于一身,极具品牌张力。
在酱酒市场进入调整周期,酱酒企业寻求转型升级的特殊节点,首度上新的中华酒业引起行业高度关注。2023年的酱酒市场到底青睐怎样的产品?以高品位产品谋求高质量发展的中华酒业正在书写一个关于品牌、品质、文化的全新答案。
中华酒重磅新品投产上市 内外兼修彰显稀缺价值
该如何定义一款独具品位的高端酱酒?
显然,仅有高价位并不足以支撑高端价值,而塑造高端产品的过程,则是一场超越马拉松的长跑,既要有韧劲、耐力,还要有精雕细琢的工匠精神和极具感染力的文化内涵。
背靠北京一轻和首都酒业雄厚产业资源加持的中华酒业,在一年更始的时刻带来的新品力作,无疑配得上高品位、高价值的评价。其独特的包装超脱了传统酒类产品的设计思路,将超级品牌IP与典型东方元素结合,为品牌创造了专属的文化符号,也让产品格调有了质的飞跃。
中华酒产品图首款主销产品中华酒主体采用中国红配色,釉色均匀纯正,气度非凡;圆合方正的瓶型设计沿袭了古典东方美学的精髓,瓶身五条浅浮雕波浪玄纹,一路奔流融汇、兼容并蓄,寓意中华文明绵延不绝;瓶盖的灵感则源自中华建筑的经典构型“斗拱”,以“華”字为型,寓意华夏盛世;瓶身最点睛的一笔要属毛体书法挥毫的“中华”品名,笔法苍劲有力,尽显意气风华。
在设计上构建中华文化和东方审美的独特风格,足可见出中华酒业在塑造品牌文化内涵上的独到见解。设计理念所展现的大国风范赋予了中华品牌品位的高度,而酿于中国酱酒核心产区的卓越酒体则赋予了品牌品质的高度。
据了解,中华酒产自赤水河中游河谷,恪守传统大曲酱香古法酿造工艺,科学甄选高年份塔尖级酒体,酒体经长期陶坛贮存,辅以25年稀有老酒悉心勾调而成,呈现出清亮微黄、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陈香舒适、酒体醇厚、诸味协调、层次丰富、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等典型特点。
此外,中华酒业设立“中华酒质量委员会”,聚集顶级白酒大师们的力量为产品品质保驾护航,也充分彰显了中华酒业的匠心精神。内外兼修,才可成就一瓶承载中华品位的中华酒。
据品牌方透露,中华酒2022上市首发纪念装仅限量生产50吨,为全国经销渠道产品,建议零售价为1499元/瓶,让产品的稀缺价值更为显著。
另一款首发产品中华酒(品味)则呈现了另一种风格——高贵典雅,瓶身采用经典梅瓶设计,以中国传统文化中颜色的最高等级天坛蓝为主色,从国宝级名作《千里江山图》中汲取创作灵感,让这款产品多了一些古典美学的深邃和婉约。作为大客户团购专属产品,这款幽雅细腻、醇厚柔和的中华酒(品味)无疑是优质消费圈层的不二之选。
中华酒(品味)产品图高端酱酒抢跑2023 中华酒何以后发先至?
随着理性消费意识觉醒,高端酱酒消费者已经不再满足于感官方面的享受,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极致的品质和精神体验成为高端酱酒新的消费趋势。基于此,中华酒在塑造品质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方面的前瞻性就显露出来。
首都国企北京一轻据悉,中华酒业背靠首都国企北京一轻的强大资源加持,不断探索和积累高端白酒的传统酿造工艺与科研技术储备,秉持长期主义,在中国酱酒核心产区--赤水河畔的仁怀茅台镇计划投巨资打造集生态、酿造、贮存、包装、文化、景观、酒旅等一体化的综合体验型酒谷,占地315亩,设计目标产能8000吨,未来还会持续布局和扩大建设酱香生产基地。为品牌赋予可持续发展的韧性和后劲。
中华酒的品牌运营能够把握住渠道布局和消费者培育的关键环节。大道至简,高端酱酒一定要回归“最后一公里”,与渠道同频共振,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体验。中华酒业将依托首都区位优势、顶尖科研能力、卓越酒体品质和北京一轻的资源实力,创建新型商业模式,塑造白酒头部品牌新格局。
在行业人士看来,酱酒的调整期正是中华酒弯道超车的历史机遇,品牌的承袭、品质的传承、文化的格局将为中华酒塑造长期主义的竞争优势,在2023年的高端酱酒赛道创造新的文化典范。
【法治护我心】划定深度合成服务“底线”“红线”****** 【法治护我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系列解读】 光明网记者 陈畅、李政葳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如果把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首“315”晚会歌曲,用来描述当下互联网时代的“云”上生活,在技术发展与风险伴生之下,“虚”“实”之间让人颇有迷幻之感。 “再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当换脸换声、三维重建、智能对话等逐渐应用开来,人们时常发出这样的感叹。这类深度合成服务催生了美颜美妆、智能客服、虚拟主播等一系列应用形态,但其被恶意利用制作虚假信息内容,进而带来了政策干扰、谣言泛滥、低俗内容等。因此,我们也在呼吁——“借我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纵观互联网发展历程,技术治理本身就是一场攻防对抗博弈,也是技术从创新应用到规范发展的必经之路。近日,这项深度合成技术被套上了“紧箍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规定》出台划定了深度合成服务的“底线”和“红线”, 迈出我国新技术新应用立法的重要一步,也将有效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明确义务要求,强化主体责任 事实上,深度合成技术由来已久。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特别是对抗式生成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度合成技术门槛大幅降低。2017年11月,Reddit网站的用户“deepfakes”发布伪造视频,曾一度将这项技术推至风口浪尖,其“以假乱真”的信息内容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干扰社会秩序。 何为“深度合成技术”?《规定》中给出了明确表述——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 具体包括: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生成或者编辑文本内容的技术,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语音内容的技术,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非语音内容的技术,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物属性编辑、人脸操控、姿态操控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生物特征的技术,图像生成、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非生物特征的技术,三维重建、数字仿真等生成或者编辑数字人物、虚拟场景的技术等。 诚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深度合成技术应用的初衷是让生成合成内容更逼真,但技术在愈趋“智能”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风险。对此,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孟丹介绍,除深度伪造风险外,还包括生成合成信息内容带来的个人信息泄漏、侵犯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等风险。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既是新技术、新应用的创造者、受益者,也应该是控制技术风险、引导技术向善的责任践行者。记者梳理发现,《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技术定义和服务范围,提出了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指出了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备案义务,并对服务提供者履行安全评估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徐波这样评价:《规定》分析梳理了深度合成活动边界,对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和使用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主体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作出规定。比如,服务提供者应履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使用者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管理等义务,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履行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加强深度合成技术管理等义务。 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促进科技向上向善 从此起彼伏的社会案件中可以看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制作和传播数量正在高速增长,尤其伴随“元宇宙”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落地,深度合成技术将为智能化、视觉化、场景化、虚拟化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方案。孟丹认为,《规定》的出台是网络内容治理由结果管理迈向行为管理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 时间倒回到两年前。在2021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对包括生成合成类在内的五类算法推荐服务进行规范。本次出台的新规在之前算法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对深度合成服务全过程管理,也深化了备案与评估标本兼治。 然而,从技术发展阶段看,深度合成技术与应用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技术支撑和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快推进深度合成治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切实保障深度合成服务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的关键。”孟丹说。 《规定》的字里行间,凸显了“以技术管技术”的逻辑,也必将促进深度合成服务的规范治理。“其确立了我国对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框架,提出了明确的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为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向上向善,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确保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说。 “《规定》以促进技术在规范中发展为价值取向,在明确‘红线’的同时,为技术发展留足空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这样认为。比如,《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等管理制度。 孟丹也建议,从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源头上,解决其衍生的内容安全风险,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持续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不仅着眼于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也致力于深度合成技术的合法合理合规使用,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引导多方参与,推动治理走深向实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信息服务综合治理不断细化,规范深度合成活动对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有着重要意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依法、合理、有效使用,积极防范化解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提到,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王志勤认为,《规定》构建了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规定》鼓励相关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搭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治理机制;《规定》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我国网络综合治理法治体系。 孟丹也提到,《规定》在生成合成类算法服务范围、深度合成技术具体范围、深度合成服务业务分类、显式标识条件与标识方式、隐式标识方法与识别等诸多具体方面,仍亟需行业内部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建议业内推进产业联盟建立,以产业自治、多方共治的方式,不断推进深度合成技术应用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深度合成治理走深向实,徐波建议,强化智能监管平台支撑。比如,深入研究深度合成类算法内生安全机理和深度合成鉴别等关键技术,推动深度合成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加强人机混合的智能监管技术,研究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安全可控技术保障方案,把监管规范转化为评估标准,建设面向网络全域监管的监测管理平台;研发深度合成与鉴别对抗机制,鼓励新兴科技企业与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演练,共同推动深度合成服务健康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